星期五, 10月 25, 2013

盜圖小風波(付裁判結果)

早上瀏覽網友的blog,無意中看到因為圖片引起的風波。

說風波有點誇張,其實只是小摩擦而已。只是我這個自命裁判官(總是被老婆說是8公而已),越看越糊塗:哪裏有「盜圖」啊!

終於看得有點明白了:根源,似乎是這個圖(以下是whatsapp取得的,來歷不明)。A拷貝自網上,B也用手機拍下,結果A就指責B的是盜圖。



好無聊啊!浪費了我大好清晨20分鐘才看清楚!真正是8公一名。

裁判:
A:100大板(肆意告狀,自己的blog擺放的也是人家的資料,未見書面同意書);
B:50大板(網上擺放人家的資料,用手機拍攝質量差,缺少誠意);
C(自己):150大板(120因為8,30因為也擁有來歷不明的圖文,而且完全沒有使用,浪費網路資源。)


我覺得,如果真的是自己拍攝的,圖中有自己用的碗筷,有自己的成品,甚至有自己的抹手布,然後被人『取用』當作自己的,那才是很噁心的『盜』。

另外,我這個IT人會告訴大家,無需刻意加什麼『水印』(很多人不懂吧?),只要在你的拍攝對象旁放塊你自己才有東西就行了(不要放抹手布啊!)。

週末了,笑一笑吧,網絡的事不要太認真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香港,夕陽

「夕陽之歌」,反映了此時此刻很多香港人的心情。 幾代人的集體回憶,不會如此容易消失。 真香港人,不會如同雲一般消失,但會be wa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