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個「巨作」。
以自己定義,要花超過一個星期才能完成的就是「巨作」啦。
這個相機,已經是前兩代的了。不過性能良好,用A電池,有一起「征」日的光榮歷史。只是配給的相機袋用了硬板,根本不能配合相機本身的曲線,所以一直耿耿於懷。
這次改用真皮,盡量合身,全新度量!
時間用的長,是合身與否之外的問題,就是功能的設計。
要可以掛在皮帶上,可以手拎。
原來以為不用金屬件也可以合上袋口,但明顯不夠緊,所以最終要用一個「和尚頭」的扣子。
拎手本來用皮條的,但覺得拎起後袋口鬆弛。一覺醒來,想到水桶袋的設計,所以最終用了圓皮繩,穿了一圈,又是裝飾也是拎手。good!
老婆嘀咕:是否有點小題大作啊!
確實,相機已經少用。
我跟老婆說,萬一相機掉了,你可要把袋子給我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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