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5月 08, 2006

香港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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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08] 新招防作弊 考生如廁計時放大圖片
 ■今日起各個會考試場將實施新措施,嚴防考生利用手機作弊。 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黃錦佳)香港考試及評核局今日開始,在會考試場加強檢查考生通訊設備,包括嚴禁考生使用手提電話等通訊設備,以防考生上網作弊。在考試期間,考生需要將通訊設備放在座位下的當眼處,試場主任亦會特別留意一些聲稱沒有攜帶手機的考生的舉動及考生往返試場與洗手間的時間。
 考評局副秘書長張永明表示,考評局難以在沒有法庭手令下,要求網絡供應商披露考生手提電話通訊或上網紀錄。
 考評局將首次要求試場主任記錄所有要求去洗手間的考生離開試場及返回試場的時間,監考員亦會特別注意聲稱沒有攜帶手機的考生舉動。張永明說:「如果考生入洗手間時間比較長,或者在洗手間內發出特殊聲響,又或者(監考員)感覺考生本身有異常行動,監考員可以即時調查,又或要求考生即時展示其身上攜帶物品。」
蔡國光:手機毋須特別處理
 教育評議會主席、屯門仁愛堂田家炳中學副校長蔡國光表示,考評局可以將手提電話等通訊設備與書本、筆記一視同仁,毋須特別處理。在現行考試規則下,考試期間,如果考生沒有遵從試場主任要求,將筆記或書本放在座位下,已有作弊嫌疑,因此考生一旦將手機隨身攜帶,亦有同樣的嫌疑。他坦言:「科技產品日新月異,現時手機的使用方法有作弊嫌疑,便要將手機放在當眼處,他日再出新產品,難道又要再放在當眼處,屆時整個座位便放滿東西。」
 不過,蔡國光贊成,監考員記錄考生往返試場與洗手間的時間,有需要時,更可以將記錄比較或抽查,一方面可以阻嚇考生濫用去洗手間的要求,而且萬一再次出現懷疑作弊潮,亦有途徑可以調查。他又指,當局無法要求監考員搜查考生的隨身物品,因為「沒有理由要求監考員先進行搜身訓練,而且考生及監考員在搜身期間,同樣會感到尷尬。」
 至於有建議,考評局翻查考生手機上網資料,以調查集體作弊事件,張永明與蔡國光都認為不可行。張永明指,考生上網紀錄為私隱,在沒有實質證據及法庭手令下,考評局難以要求網絡供應商提供考生手機通訊資料。蔡國光則補充,如果動輒要求考生披露個人通訊或上網資料,不但侵害考生私隱,而且難以確保資料會否外洩,導致警監會事件重演。
無法庭手令 難查上網紀錄
 上周四進行的會考英文科(課程乙)試卷二試題附有文章的出處網址,不少考生事後在網上討論區投訴,考試當日舉手要求去洗手間的考生數目及次數特別多,懷疑有考生砌詞去洗手間,利用手機上網尋找試題標準答案而作弊。現時已有1萬6千人簽署聯署信,要求考評局正視事件。

香港,夕陽

「夕陽之歌」,反映了此時此刻很多香港人的心情。 幾代人的集體回憶,不會如此容易消失。 真香港人,不會如同雲一般消失,但會be water!